海南福山油田“十四五”油气勘探开发
方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海南福山油田“十四五”油气勘探开发方案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福山油田“十四五”油气勘探开发方案项目
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预计产能建设直接投资152240万元
项目概况:海南北部湾盆地福山凹陷位于地处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和临高县,是由凝析气藏和临界态烃组成的油气田。油气勘查面积为1101.646平方千米,油气田勘探项目主要包括:勘查、钻井、试油、采油和油气集输。
“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计划部署160口开发井,运用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进行福山油田油气开发。“十四五”末期预计达到45×104t油气当量,福山油田原油产量35×104t。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16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898-66830967
邮箱:wurui1@cnpc.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98-66812573
电子邮箱:huangyaping@rlyjy.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区域环境特征。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分析项目完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福山油田开发区域;
2)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开展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十四五”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您对“十四五”油气勘探开发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十四五”油气勘探开发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对该项目环保问题关注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反映给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八、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即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8日。
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4日
责任